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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聘任饶斌等同志为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专、兼职研究员的决定
 
[发布时间:2007-04-18 17:24:46] [访问量:]
为了贯彻《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》,按照“打破研究人员终身制,实行研究人员聘任制,中心主任按‘带(给)课题和经费进基地、完成课题后出基的要求聘任研究人员的要求,我中心决定聘任饶斌、刘剑民、吕晓梅、蒋尧明为专职研究员,聘任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黎毅女士为兼职研究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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